2月8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洪山区法院“十条举措”提出,聚焦区域发展大局,加强对涉案主体受司法影响的实质性分析评估,采取“刚柔相济”的执法方式,切实发挥审判执行活动对经济主体生产经营的正面导向作用。对接服务融创智谷、武钢云谷、烽火通信科技等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及项目,提供“订单式”服务,引导辖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围绕辖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条举措”明确,要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规范审限管理及民事财产保全,优化网上诉讼执行平台服务,有效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十条举措”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制度优势,主动服务辖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辖区高校资源,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开展“比学赶超争创一流”质效提升活动,切实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档进位;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限审批工作流程,严格管理审限扣除、延长事由,提升审判质效;持续优化“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执行模式,提升执行质效,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在破产案件办理方面,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简化送达方式,规范破产公告程序,简化无产可破案件的审理程序,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实现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实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良性互动。

“‘十条举措’旨在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洪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勇介绍,该院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等作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认真办理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建议,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