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货款收到了,一分不少。”近日,接到枣阳市人民法院法官的回访电话,枣阳某电器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连连致谢。
3年前,刘先生曾卖给罗某光伏发电设备总价20万元,当时罗某仅支付10万元,还欠货款10万元。后刘某索款未果,遂将罗某诉至法院。经枣阳、襄阳两级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罗某支付货款10万元。经承办法官判后督促,2022年底该案履行完毕。
此前,各类案款大多由当事人支付到法院账户,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再通知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整个流程下来,不仅繁琐复杂,当事人还需持法院开具的支票到银行窗口排队支取。
今年,枣阳市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推出“法银直联”业务,在法院代管主账号下为新立的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专属虚拟子账号。当事人付款时,无需下载APP,无需改变原先金融交易习惯,只需把款项打入对应的虚拟账号,款项就可以实时、安全地到达法院主账户。法官通过此虚拟账号可以及时掌握案款信息,在系统内实现案款分配、对外付款的相关操作。通过该业务发放执行款,打破了法院和银行间的系统壁垒,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有效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打通便民执行“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该院通过“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2022年累计为企业发放案款1.6亿元,从办理案款手续到审核发放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