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省委巡视县(市、区)动员部署会在武汉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蒙徽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批示,对2023年全省巡视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对省委巡视县(市、区)工作作出安排。省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侯淅珉,省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文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巡视巡察机构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新要求,更好履行职责使命。要深刻把握巡视工作的定位、方针、立场、格局、整改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将巡视巡察监督做成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作,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推进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良性循环,持续增强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以高质量巡视巡察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要紧扣县市区特点规律,突出重要事项,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和乱作为等背后的政治偏差及思想作风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关键少数,紧盯履责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深入了解,深化巡视方式方法运用,推动立行立改、巡中成案,持续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增强震慑效应。


会议宣布了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十二届省委将派出11个巡视组,采取一次动员、两次授权、压茬进驻的方式,分两轮对66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每轮时间两个月左右。巡视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


(湖北日报记者杨宏斌、通讯员刘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