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随州4月11日讯 “考虑到你身体不便,为充分保障你的诉讼权利,今天我们到你家中进行开庭……”近日,在随县柳林镇大堰角村村民张某家中进行了一次“上门”庭审,随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路沿线光缆、钢绞线、吊线抱箍等公私财物,且受到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盗窃行为。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张某因砍柴不慎从山上摔落造成肋骨骨折,导致无法正常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了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保障司法公正,承办检察官充分考虑被告人身体情况,坚持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做到人性化司法,经与法院、辩护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庭审地点定在被告人家中,“上门”支持公诉。


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庭审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环节,程序规范、透明公开。张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检察院、法院“上门庭审”表示感谢。该案将择期宣判。


随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检察官上门出庭支持公诉,迈出去的是脚步,树立起来的是公信。“上门开庭”既是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法律严肃性的重要形式,也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随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

 

(通讯员:彭韬、王茜梓、何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