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印发《湖北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金融产品助力、创业载体筑巢、灵活就业支持八大计划。《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

大学生“持照创业”可折算学分

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方案》提出,开展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开设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引导、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开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分赛、“创客中国”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湖北省选拔赛、“互联网+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湖北省选拔赛、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大赛等赛事活动,打造“创业湖北”“创立方”“创青春”“挑战杯”等系列赛事品牌,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方案》还提出,大学生参加创业创新活动和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折算为学分。对依托平台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

围绕农民工群体,《方案》提出,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大力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等人员能力短板、产业特点和创业阶段,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等扶持,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

围绕就业困难人员,《方案》提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开展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下沉创业担保贷款资质审核

对于创业人员及小微企业,《方案》提出“一揽子”扶持政策。

《方案》明确,将创业担保贷款资质审核下沉至乡镇(街道)受理,县级审核,实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就近办、高效办。

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和不同创业阶段,开展产生创业想法、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和网络创业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超出20万元的部分,鼓励市县贴息支持。

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300万元以内贷款由中央、省级和市县按规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超出300万元的部分,省级和市县按照1∶1的比例予以贴息支持。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楚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