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5月30日讯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5月30日联合举办“院税共治协作机制”签约仪式,院税双方现场签订了《关于建立江汉区院税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罗俊,江汉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许光辉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院税共治协作机制》从协作范围、工作原则、协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保密协议等方面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旨在加大院税共治力度和信息共享深度,推动税收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的有效衔接。


       江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高燕表示,税务机关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加强协作共治,既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明确的实现税收共治的重要路径,也是提升税收法治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税务、法院实现协作共治后,通过在信息传递、执法口径等方面统一步调,可以有效提高税收行政执法和涉税案件执行质效。



       近年来,江汉区税务局积极探索税收共治新路径,与区人民法院在数据共享、税费征缴与双向互助指导机制等方面深入协作,促进形成齐参与、共合作的税收共治新局面。此次签署院税共治协作机制,正是院税两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院税双方将持续探索工程款结算、破产清算、资产拍卖抵债、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的涉税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同时加强政策解读,规范程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群众、企业的满意度、体验感和获得感。”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树华在签约仪式上说道。


       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罗俊表示,当前,武汉市税务系统正积极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协同共治格局,税收“精诚共治”正在从“愿景”变成现实。


       据悉,江汉区税务局与该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提升协同共治能力和区域精诚共治合力,加强区域精诚共治“聚能环”,画好院税共治“同心圆”,共建良好税收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葛晓夏 郭微 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