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从武汉海关获悉,“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实施首月,武汉海关共为3000余个标箱的进口转关货物扣减内河运费近400万元,惠及企业139家,为企业节约税款60余万元。
“6月份已经有6批货物享受了优惠政策,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了运费近40万元,因此少缴了5万多元税款。”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爱峰算了一笔账,“海关的新举措预计一年能为我们扣减内河运费300多万元,节约税款40多万元。”
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关务经理严雪艳介绍:“现在可以直接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官网上查询上海—武汉的集装箱平均运价等数据,根据进口的箱型和数量计算出可以扣减的金额,在报关单的杂费栏内以负值的方式填报,系统直接将费用从完税价格中剔除。”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但海关调研发现,因运费联程计算,企业无法合理区分内河运费,长期难以享受政策红利。对此,武汉海关与长江航务管理局充分沟通探讨,决定携手为企业减税降负。5月30日,海关总署下发的《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指引》正式执行。
(湖北日报记者张爱虎、通讯员蔡晨毅、董丽、李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