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林业局制定出台《湖北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林业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23年开始,湖北省连续5年开展共同缔造林业试点建设,每年评选15个共同缔造林业示范村,每个村奖补20万元。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昌友介绍,开展共同缔造林业试点工作,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乡村绿化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试点村如何建?


《方案》提出,全省每个县林业主管部门每年重点支持1个林业基础好、群众参与意愿强的行政村,开展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林业试点。根据《方案》,建设绿色宜居乡村、绿色富美乡村、绿色人文乡村,是共同缔造林业试点村的主要任务。

建设绿色宜居乡村,重点推进森林经营提质和乡村绿化美化。在宜林荒山实现应绿尽绿的基础上,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森林绿化美化彩化建设,改善森林景观,强化森林功能,构建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突出群众身边增绿,实施村庄“四旁绿化”和立体绿化,建设环村林、游憩林、护路护岸林和农田防护林,打造小游园、休闲绿地、小微湿地、绿色庭院,鼓励栽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经济果木,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建设绿色富美乡村,主要是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新型特色产业。结合地方传统习惯,推动油茶、核桃、中药材、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建设高标准特色经济林基地,推进特色林产品精深加工,推广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模式,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优质林产品供给能力。依托森林湿地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休闲观光、自然教育、林业碳汇等新产业新业态,通过产销会、文旅节、电商、自媒体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对接,推进山货出山、市民进山,实现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更好地将乡村林业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

建设绿色人文乡村,重在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结合传统文化村落保护,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对古树名木、珍贵树种等进行挂牌保护,对自然遗迹、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进行划片保护,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示范村有何标准?

根据《方案》,全省各市州每年推荐1—2个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试点村报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组织开展验收评选,每年确定15个村为共同缔造林业示范村,每个村奖补20万元。

据省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评选出来的示范村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工作创新和建设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示范村必须获得国家或省级森林乡村称号;林木覆盖率山区乡村达到65%以上,丘陵乡村达到45%以上,平原乡村达到20%以上;近5年未出现重大森林资源破坏事件。

在绿色宜居乡村建设方面,示范村宜林荒山实现应绿尽绿,当年栽植乔木1.2万株以上,没有发生森林资源破坏案件和森林火灾,绿化设施及植物管护良好。

在绿色富美乡村建设方面,示范村实现生态和产业协调发展,林业(含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是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村总产值的50%以上。

在绿色人文乡村建设方面,示范村将林业生态建设纳入乡规民约,引导村民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拥有独特的生态文化或自然资源,弘扬生态文化,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方案》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联合试点村两委班子成立工作专班,立足自身职能和优势,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训前 通讯员 董家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