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全省“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若干措施》,围绕“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提质,区域(行业)工会建设扩面,村(社区)工会建设两年基本全覆盖”的目标,出台系列举措支持全省“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建设。

湖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小三级”工会是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区域(行业)工会,针对“小三级”工会建设的人、财、物、机制等四大瓶颈问题,从加强协理员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推进服务职工阵地建设以及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等四个方面提出11条举措,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让“小三级”工会建起来、转起来、强起来。

《措施》重点提出,将适度增加工会协理员岗位配置,充分发挥工会协理员队伍作用,探索向重点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委派工会协理员作为副主席人选。在经费支持方面,从2023年起,省总工会在过去定额补助基层组建工作的基础上,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门用于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专款开展“小三级”工会典型培育。在阵地建设方面,建设服务职工综合体,力争五年内市(州)、县(市)工人文化宫全覆盖,大力推进城镇“15分钟职工服务圈”建设,织密户外职工爱心驿站服务网络,每个县建成“会、站、家”一体化阵地不少于10家,实现服务职工功能一体化。《措施》要求各级工会积极融入“共同缔造”,共建共管共享服务阵地,并明确了不同层级工会的建设任务。

(湖北日报记者李婷、通讯员王礼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