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武汉市建筑行业集体协商会议召开,协商签订武汉市建筑行业新一轮集体合同。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该合同明确了武汉市建筑行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7元,还明确了行业有关工种最低日工资标准。
2017年,武汉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进行了首次签订。合同规定,企业要按约定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向职工本人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合同还约定了“在遇到极度高温、极度低温、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强对流、大气重污染等特殊天气时,应中止或减少户外工作”等内容。针对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等特点,该合同还明确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130%”。
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石绪国介绍,上述合同执行以来很好地维护了广大建筑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武汉市建筑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了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的武汉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在2017年集体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商明确了有关工种最低日工资标准,并就武汉建筑业协会和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如何做好广大建筑行业职工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工作进行了合同约定。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双方通过协商,武汉市建筑行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7元;本行业同类岗位最低日工资标准(参照执行),具体为:模板工278元/工日、砌筑工251元/工日、抹灰工234元/工日、油漆工225元/工日、钢筋工270元/工日、混凝土工176元/工日、架子工270元/工日、电焊工234元/工日、水电工233元/工日、起重工(塔吊司机)211元/工日、普工(小工)166元/工日。
当天的会上,还协商形成了2023年武汉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方首席代表武汉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刘庆、职工方首席代表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石绪国在协商会议记录上进行了签字,近期合同(草案)将向全市广大建筑行业职工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这项合同(草案)将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一名建筑行业人士表示,从短期来看,执行上述合同可能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可推动武汉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黎先才 通讯员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