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发布了全省首个地级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咸宁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在于系统谋划。一方面,系统梳理已有项目,咸宁市已启动实施全域整治项目12个,其中部级试点2个,省级试点6个,市级试点4个。试点项目总规模65.78万亩,总投资100.69亿元。另一方面系统谋划整治项目,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流域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咸宁市分类谋划67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其中近期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155.9亿元,远期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266.49亿元。

目前,该规划已初步摸清咸宁潜力家底,咸宁市农用地整治潜力约11500公顷,主要来源于其他林地与坑塘水面,分别占整治潜力面积的25.60%和22.60%;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约2100公顷,主要来源于农村宅基地复垦与矿山修复。根据规划显示,咸宁市将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四级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传导体系,形成“项目选址—储备项目库—项目评选—制定实施计划—项目验收”模式,实现项目全过程、全链条、全封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湖北日报记者刘胜、通讯员李晟、胡宏君、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