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牵绳的牧羊犬在广场攻击泰迪犬,泰迪犬主人被自家狗绳绊倒受伤,因赔偿事宜诉至法院。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判决未牵绳的牧羊犬主人负全责,赔偿7万余元。

案情显示,方某在黄冈市黄州区某广场牵着泰迪犬散步,偶遇杜某在同处遛狗。杜某的牧羊犬突然向方某的泰迪犬进行攻击撕咬,无论主人怎么召唤,都不能将两只狗分开。见牧羊犬持续攻击泰迪犬,手持狗绳的方某想要拉住泰迪犬,却被狗绳绊倒受伤。

后路人报警,方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4天,共花费16239.96元。经黄冈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方某为十级伤残,后期治疗费1500元,护理期及营养期90天。泰迪犬也因严重受伤被送往武汉市救治,花费21304元。

因多次协商未果,相关损失未得到任何赔偿,方某遂将杜某诉至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杜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杜某饲养的牧羊犬属于城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且未办理养犬证,致原告方某被绊倒受伤,并致使原告方某饲养的泰迪犬受伤,被告杜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方某遛放的小型泰迪犬已拴绳正常行走,且被告杜某未提交原告方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的证据,故被告杜某应承担本案的全部侵权责任,方某在此伤害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杜某赔偿原告方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财产损失等各项损失合计70970.46元。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赵贝 通讯员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