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洪山区委政法委、洪山区法院、洪山区检察院、洪山区司法局联合印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武汉首发在区委政法委统筹下多部门协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办法。
《办法》从化解行政争议工作需遵循的原则、注意的事项,多部门参与行政争议研判及化解的方式等方面制定16条举措,通过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法检司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解方式,积极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拓宽行政争议化解渠道,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及实质性化解,更加有效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洪山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李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