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3年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无废城市”建设情况。

1-8月,该市PM2.5浓度为3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6.3%,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浓度为6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8.6%;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减少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8.6%;重污染天数3天。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今年该市PM2.5较去年有升高,但是与2019年同期相比,PM2.5浓度仍下降10.1%。

截至目前,黄石5个国控考核断面稳定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6个省控考核断面中,王英水库库心断面为Ⅰ类,富水十里湖断面为Ⅱ类,大冶湖磊山湖心、三山湖大冶湖心、保安湖湖心为Ⅲ类。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0.9%,超年考核目标任务,长江、富水、王英水库及1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

该市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与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实施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160个,12家企业入选国家绿色工厂,8家企业入选湖北省绿色制造名单;农业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农膜回收率达85%;生活垃圾实现全域焚烧零填埋,每年可利用建筑垃圾150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制定了具有地方特色的PCB、钢铁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指南。

(湖北日报通讯员胡波、刘莉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