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9月16日讯 项目金额达36.5亿元的工程,是如何交给一个屡次被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这家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还是项目监管部门“区发改局能源科科长”?近日,有网友向“中国网湖北”(联系邮箱:zgw42@qq.com)投稿反映,湖北孝感一热电联产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今年9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热电联产项目社会投资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该热电联产项目招标人为“湖北澴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谨兴公司”)。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湖北澴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孝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任法定代表人朱凤娇,系孝南区发改局环资股股长。2023年8月9日变更前该公司负责人饶耀峰,系孝南区发改局副局长。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雷某,注册资本100万元。


举报人反映的疑点①:招标程序存疑


该项目为政府招标的公用事业项目,招标人系孝感市孝南区国资局的平台公司,项目涉及金额达36.5亿元。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过程不公开,程序不透明。


疑点②:招标代理机构能力存疑


谨兴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但其规模较小,承担风险能力较弱。 2019年10月,孝感市财政局公开《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查的意见》,“从抽查的情况看,5个项目中,其中有3个项目存在着信息公告内容不准确以及对采购文件资料审核不严等问题”。


2022年4月2日,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异常行为的公示》,指出“ 2021年03月29日,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孝感市孝南区孝汉大道三汊集镇段市政改造项目中存在差错行为”。


疑点③:招标代理机构公正性存疑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谨兴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时为杭州市孝感商会执行会长,与杭州企业来往密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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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23年2月,雷某两次以“孝南区发改局能源科科长”身份随同孝南区政府深入江苏、浙江等潜在投标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在评分标准中有明显有利于杭州企业的评分条款设置。


求证


针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2019年、2022年多次因工程问题被通报后,公司后续是如何进行整改的?“中国网湖北”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其法人代表雷某,对方拒绝回应。


调研活动中的“孝南区发改局能源科科长雷某”是何人?其与谨兴公司法人雷某是否为同一人?调研方案又是谁在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孝感市孝南区发改局局长胡格锋起初认为这些质疑完全是莫名其妙,“整个项目招标过程,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都是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且严格对照《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选择谨兴公司遵照了相应标准和流程。”当被问及雷某到底是何身份时,胡格锋说:“雷某当然不是发改局能源科科长,但这里面的情况还不清楚,也从没有做过这样的审批,对于这个情况将进一步核实。”


调研活动带队负责人、湖北澴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孝南区发改局副局长饶耀峰则称,调研实际上是一次招商项目(不做公开招标),“相关活动行程方案没有加盖公章,是工作人员在制定,且活动本意只是私下进行前期了解”。他同时称,当时对接了很多大型煤电项目企业,但都没有合作意向,“最后了解到杭州那边有意向企业,恰好雷某与对方比较熟悉,为了方便对接工作便让其加入了调研团队,但考虑到人员身份问题(以企业身份不是很合适),便为其安排了这样一个职务。”


此次调研行程方案制定过程中,人员名单到底是如何确定?但截至发稿前,在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后,调研活动行程方案发布人员、现任湖北澴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孝南区发改局环资股股长朱凤娇对上述问题一直未作回应。

这一项目招标流程是否合规?中国网将继续关注。


(姚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