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我省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在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万秀村颁发。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向中桂集团湖北桂花现代高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南桂谷项目颁发了全省第一本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这本编号为“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688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详细记录了不动产权利人、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和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出让方(农户)土地承包权证书证号、地块代码等信息,明确了对土地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明晰了土地产权关系。扫描附图页的二维码,地块图层及相关信息一目了然。
这是继我省颁发全国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后,又一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地生效,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再分离”。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的颁发不仅有利于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保持了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助于放活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湖北日报记者刘胜、通讯员王皖苏、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