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清理建筑垃圾乱倒问题,连日来,鄂州市开展建筑垃圾乱倒问题巡查,形成问题清单。截至目前,鄂州发现建筑垃圾乱倒问题126处,整改116处,立案查处10起。

9月22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鄂州市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等问题。对此,鄂州积极查摆问题原因,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聚焦建筑垃圾日常管理,鄂州要求各区迅速排查整改,完善建筑垃圾“三联单”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并摸清全市共有7处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设施。

根据《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鄂州要求建筑垃圾的排放人、运输人、消纳人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核准处置许可证,今年以来累计核发建筑垃圾核准处置许可证32件。对于12家渣土公司、350台渣土车,鄂州统一编号,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和顶灯,密闭改装,实行运输建筑垃圾全过程智能化监管。

为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鄂州投资179.86万元,在樊口街道周铺村续建占地50亩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库容量约为20万吨。该消纳场已于9月投入使用,平均每天消纳建筑垃圾180吨。

同时,鄂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加快推进。该项目位于燕矶镇百洪村,总占地面积27.38亩,总投资11980万元,日处理规模500吨。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于11月24日挂网招标。

鄂州市各区也着力补齐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短板。鄂城区已初步完成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选址,正在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华容区与湖北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意向性协议,投资8500万元新建生活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梁子湖区分别在东沟镇、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建立了四个大件垃圾收集点,已初步选定大件垃圾破碎中心建设位置。(湖北日报记者胡弦、通讯员郑国安、钟兆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