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1月3日讯 “公司原法人兼总经理和董事长利用职务侵占数亿元信托资金,在向相关部门举报立案审查后,两年时间过去,案件至今仍没有结果。”近日,湖北一企业负责人实名向中国网湖北(联系邮箱:zgw42@qq.com)投诉称,黄石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公司”)“2.65亿元信托资金被侵占案”一直无果,导致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约2亿元,欠国家税收4200万元,拖欠1114户逾期交房业主违约金3003万元。

企业反映

公开资料显示,黄石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现任法人代表邵华光,主要股东分别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在上任高管期间有巨额信托资金去向不明,于是向公安机关检举请求帮助调查。2021年12月30日,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正式对“黄石时代公司信托资金被职务侵占一案”刑事立案。

2022年8月20日,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结果认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15日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增资后,叶某任黄石时代公司董事长、卢某任黄石时代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将黄石时代公司收到的方正信托公司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以虚列材料款和工程款的形式,转入昆山时代公司账户,用以支付应由叶某和王某返还和支付的昆山时代公司的投资款、年承包金和违约金2.65亿元。涉嫌职务侵占黄石时代公司资产 2.65亿元。

企业负责人认为,正是因为公司资金被侵占,导致关联企业湖北航宇公司也因为给时代公司贷款做了担保出现被连带追偿,造成航宇公司资产被查封,企业运营陷入流动性危机。“目前,在事实和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对卢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叶某只是进行了刑拘处罚,事由却变成了虚开发票。既然举报事实已经得到鉴定,那么为何直到今天被举报人仍没有得到实质性处罚?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何以久拖不决?”

部门回应

对于该企业负责人反映的情况,黄石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结果究竟怎样?

该案专案组组长、现任黄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王文义介绍,这起案件最早确实是由黄石港区公安分局经办的,但涉及案件具体进展、处理情况,暂不方便电话告知。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一部主任付娟则表示,接手案件后,检察机关组织了多方会审,并与法律专家进行研判。经过认真讨论并上报市级检察机关,认定卢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叶某则因虚开发票等事项,案件被移交到了法院进行审理,且已依法判决。

专家解释

同一起案件,经办部门何以给出了不同的结论,且定性也出现了反差?

湖北宝树堂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喜华认为,职务侵占属于刑事犯罪,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刑事处罚而不是民事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案中,叶某担任公司董事长、卢某担任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要件及客观行为,且鉴定金额高达2.65亿元,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紫琛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5号),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对于上述法律专业人士的观点,该案专案组组长和经办检察官均表示,需通过官方程序进行回应。黄石市委政法委回应称,涉及具体个案的处理有相应的程序和方法,如果案件有了处理结果,建议当事人针对结果存疑的方面向司法部门和经办法官进行咨询。

这起案件终将如何化解当事人和法律人士的疑惑?“中国网湖北”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