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自然资源部在武汉等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推进这项试点工作,武汉市特制订《方案》,提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城市更新和城中村、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以政策创新为支撑,按照“规划引导、成片推进”的思路,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深入推进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助力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武汉将按照“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原则,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功能不合理、设施落后、环境差乱等低效用地,分类型开展再开发试点工作。中心城区重点围绕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再利用再提升,剩余旧村的城中村改造和已改造城中村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成片低效用地实施再开发。新城区和功能区重点围绕工业园区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加快实施批而未供用地处置,符合条件的旧村实施城中村改造,以及其他成片低效用地实施再开发。

同时,武汉将通过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推进保留建筑盘活利用、促进工业用地转型升级、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举措,推动土地利用效益与效率进一步提高。

《方案》要求,到2027年,全面推进21项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武汉模式,建成一批精品示范项目,总结形成一系列专项支撑制度性文件,城市功能和品质进一步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湖北日报记者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