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湖北将重点部署五大任务,系统解决全省湖泊保护综合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全省湖泊保护治理提档升级。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在发布会上介绍,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有755个、水域面积2707平方公里。作为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湖泊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湖北优势突出的重要战略资源。

据介绍,近年来,湖北全力提升湖泊防洪排涝能力,开展斧头湖、梁子湖、洪湖、汈汊湖、长湖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共计还湖245平方公里;全面取缔网箱养殖;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江湖连通、河湖清淤、湖水置换等措施,实施了一批湖泊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当前,湖泊仍存在水域空间受损、水环境状况恶化、水系连通不畅、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

对此,《意见》主要围绕强化湖泊岸线治理、加强湖泊截污控污、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开展数字湖泊建设五大任务重点实施,系统推进湖泊保护综合治理。

焦泰文介绍,通过治理,近期(2026年)实现湖泊岸线稳固、形态稳定、面积不萎缩,省控湖泊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远期(2035年)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目标。

此外,湖北省林业局一级巡视员黄德华表示,湖北省已编制《湖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健全湿地保护规划体系,推动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力争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有量持续稳定,修复退化湿地10万亩以上,新增国家(国际)重要湿地3-5处,完成小微湿地示范建设30处以上。(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庞正 实习生朱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