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会议于1月27日至28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工作日程草案,决定将大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将三个名单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列席和邀请列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将工作报告讨论稿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决定将“一要点三计划”印发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征求意见。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城环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关于2023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印发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还决定将有关报告印发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湖北日报记者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