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北省食药安办、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你点鄂检”进校园、鼓励各都市圈高校建立食品安全联盟等十项新举措。

按《指导意见》要求,学校须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考核评价工作,运用“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按品种向师生公开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资质、抽检等信息;定期开展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网上巡查,运用AI识别技术抓拍违法违规行为。探索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等行为的供应商“一票否决”。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可建设快速检测室或检测中心,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等进行检测把关,并公示检测信息。要定期对学校食堂、校内小卖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定期组织“你点鄂检”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和家长点选出最想抽检的食品品类。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设立食品安全校长(园长)岗位,成立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食品安全投诉站,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支持各地建立由属地高校和食药安办、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高校食品安全校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交流观摩、会商研讨、风险研判、情况沟通、应急演练等活动;鼓励各都市圈高校组建食品安全联盟。

(湖北日报记者汪子轶、通讯员张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