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7万余件,结案127万余件;湖北高院受理案件2.5万余件,结案2.2万余件;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5.65天……一串串亮眼的数据,印证了2023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全力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展现了司法担当和作为。

以狠抓案件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去年,全省法院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中央和省委提出的12个方面调研重点,统筹确定65项课题,深入群众和审判一线实地调研,系统梳理案件质效、司法改革等方面问题93个,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137项。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多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逐案督办、每月通报,全省法院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324件,降幅达85.2%。

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出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条举措”,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5.65天。

湖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刚性嵌入审判管理流程,根据评估结果依法选择适当的办案时机、手段、方法,努力把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涉企案件550311件,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9.72%。

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将履行裁判义务的2.1万余家企业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为相关企业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了障碍;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审结破产案件560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资产400多亿元,帮助72家危困企业“涅槃新生”。

湖北高院联合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开展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企业优化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创造条件,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介。

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后的3个中级法院、10个基层法院的院长,湖北高院进行了公开约谈,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严格要求。

以新发展理念护航先行区建设

湖北高院主要负责人多次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加强对发明专利、关键技术、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624件,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依法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名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助力荆楚农业品牌做大做强。“京山桥米”地理标志保护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湖北高院联合省知识产权局构建“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共建科技创新协同保护“示范区”,推动在工业园区设立289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为企业创新提供贴身司法服务和保障。

完善湖北自贸区司法协作机制,深化“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建设,襄阳中院自贸片区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办”模式被国务院作为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广。

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49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体系,创新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举措,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共建81个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促进长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资审判工作为契机,湖北高院推动在长江流域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普遍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不断完善“1+5+10+N”环境资源审判体系;通过高质量办好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我省法院进一步凝聚了长江司法保护各方智慧和共识。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湖北建设。全省法院审结行政案件22784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联合省司法厅出台12条措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已成为我省行政审判常态。

以高压态势兜住民生安全底线

过去一年,湖北法院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制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惩处力度,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兜住民生安全底线。

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湖北高院联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省级层面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合作,促进纠纷联调、风险联防。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并持续做好涉案财产处置和追赃挽损工作,着力化解稳定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省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范畴,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参与创建“无讼村(社区)”2883个,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通过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驻点设立速裁法庭等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全省110家法院全覆盖入驻当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成讼。深化与工会妇联、银行保险等形成的“1+N”多元解纷模式,共同推进成讼纠纷化解工作。全省法院调解纠纷50.45万件,调解成功率64.15%。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司法的外溢效应,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类案多发高发的原因,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全省法院围绕房产预售、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网络治理、新业态等重点领域,提出司法建议1465件,采纳率96.65%。

湖北高院就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家事情感纠纷预防化解和快速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相关“民转刑”案件发生,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

以为民情怀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法院去年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6.7万余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6万余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596件。

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8.46亿元;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14.75万元;深入推进“胜诉即退费”改革,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完成在线退费10.05万笔。

深化执行难问题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执行联动协作、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精准破解“人难找、财难寻”等执行难题;制定出台严管执行队伍的意见和对执行质效落后法院实行重点管理的办法,对第一批5家基层法院开展重点帮扶、跟踪督导,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执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执行权监管,坚决纠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相关做法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深入推进“荆楚雷霆2023”执行行动,重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强制腾退1130场,拘留4360人次,依法追究拒执罪384人,营造执行强大声势。全省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723.35亿元,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同比减少23.77天。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湖北高院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在全省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130个,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1156个,全面构建“庭、室、站、点”四位一体的基层司法服务网络。

全面运行“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探索实施“全域立案”服务,优化“云庭审+线上调解”解纷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全省法院网上立案50余万件,在线调解20余万件,电子送达700余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