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开展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工作,2月19日,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家访”。

检察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与其面对面交流,了解其身体状况,查看服用的药品,翻阅病情复查复诊材料,掌握他们的医治情况。在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交谈中,了解社区矫正小组是否依法依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及帮扶;并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对每一位矫正对象康复情况,思想状况、矫正表现等全面掌控。

樊城区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将第一时间建议收监,并加强对已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将执行检察监督落到实处。(通讯员: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