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办理“异地委托扣划”业务后,可以用于直接归还省内其他市州的公积金贷款。2月2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建设迈出坚实一步,全省17个中心全部接入运行,这也意味着湖北异地委扣还贷实现全省通办。

何为异地委扣还贷?据了解,湖北省内缴存与贷款不在同一城市的借款人和配偶,在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办理“异地委扣”业务,可授权缴存地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直接归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归还方式灵活便利,既可按月批量扣划,也可随时向贷款中心申请办理按次单笔扣划还款,归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委托人办理异地委扣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缴存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是在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办理本地委扣授权业务;三是不存在缴存中心不允许签约的其他情况,比如委托人参与质押、担保或账户被司法冻结等。委扣还贷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最低保留金额100元。

2023年,省住建厅部署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建设,依托武汉“1+8”都市圈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推进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随州、恩施、神农架等8个“圈外”城市中心接入运行。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扩展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功能,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增安全,让更多缴存人切实感受到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带来的获得感。(湖北日报记者刘宇、通讯员杨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