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2023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探索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全省已有94个县(市、区)开展“带押过户”业务,全年累计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超过3000件。

“带押过户”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在以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交易房屋存在尚未还清的贷款,需要先将贷款结清并解除抵押后方可交易,买卖双方需要先行筹措资金偿还贷款,再进行旧抵押注销登记、存量房过户登记、新的抵押登记等系列流程。整个过程周期长、交易成本高、风险防范难度大。

“带押过户”实施后,该类型业务仅需银行审查同意新的借款人借款并签订“带押过户”变更协议,即可申请不动产抵押状态下的转移登记业务。个人“带押过户”各地做到只跑登记窗口一次,最快1小时可办结,既可做到买方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银行也同时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带押过户”模式大大节省了不动产的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切实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

我省还创新开展企业“带押”不动产合并和分割后变更抵押权业务,企业与登记机构、借款银行商议并签订不动产“带押合并分割”变更抵押物协议书后,即可申请存量房与抵押权变更登记“二合一”办理,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提升办事效率,省自然资源厅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将多个流程优化为一个流程,经专窗受理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同步办结,做到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式服务”,解决了银行、税务、登记机构间各环节割裂、多次提交材料、多部门来回跑的问题。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升级服务举措,探索推动住房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买卖双方签订四方协议,约定抵押未解除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权利义务,同步办理手续,将原购房抵押注销、新购房抵押登记、过户转移登记等三项业务合并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趟办结”“多件事一次办”。该厅还积极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跨域通办,在跨区域交易中,制定通用的“带押过户”政策,寻求建立互认互信的联动机制,逐步实现跨区联动办理。(湖北日报记者刘胜、通讯员吴雄一、阳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