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湖北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代表们表示赞成以上六个决议草案。(湖北日报记者邓伟、通讯员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