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日前将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蓄滞洪区、大型排涝泵站、五大湖泊及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认真落实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防指命令指示,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构筑防汛抗洪、抗旱保水的坚固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记者胡雯洁、通讯员李伟、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