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64件(来电49件、来信15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2件。截至5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湖北交办5批信访件,共289件(来电247件、来信42件),其中重点交办件48件。

从5月13日交办的第五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其中武汉32件、襄阳2件、宜昌7件、黄石4件、十堰3件、荆州2件、鄂州1件、孝感4件、黄冈1件、咸宁3件、随州1件、恩施1件、天门2件、省直部门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其中水污染19件、大气污染21件、噪声污染24件、土壤污染6件、生态破坏5件、辐射类1件、其他污染10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据介绍,根据湖北督察工作要求,5月13日交办的64件信访件已全部按照“6小时全链条式”交办机制,交办到各市州办理。截至5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交办的289件信访件中,已调查核实69件,已办结26件、阶段性办结3件。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82662776,专门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46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