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75件(来电63件、来信12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5件(来电13件、来信2件)。截至5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湖北交办13批信访件,共1013件(来电782件、来信231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80件(来电110件、来信70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6小时全链条式”交办机制,交办到各市州办理。
从5月21日交办的第十三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其中武汉16件、襄阳5件、宜昌6件、黄石3件、十堰5件、荆州5件、荆门7件、鄂州2件、孝感4件、黄冈10件、咸宁3件、随州2件、恩施7件;从污染类型来看,其中水污染28件、大气污染28件、噪声污染19件、土壤污染13件、生态破坏16件、其他污染5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截至5月21日,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信访(应急)处置组累计收到信访件办理报告371份,已办结195件,阶段性办结176件;其中情况属实337件,不属实34件;责令整改91家,立案处罚18家,罚款金额117.9678万元,行政拘留2人,约谈31人。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82662776,专门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46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