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随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成效显著。据统计,2024年一季度,该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14639万元,占全市采购规模的95.48%。

随州市财政局要求,继续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另外,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支持小微企业参与采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激发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为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随州市财政局全面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不见面”开标,参与企业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零费用,且无需往返开标场地,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积极践行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多方面扶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