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100万的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达到60%,合同是今年2月4日签的,预付款是3月12日到账的,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现在项目进行得非常顺利!”湖北省随州市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兴地说。

“预付采购资金是从供应商切身利益出发,着眼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魏波介绍道。“我们鼓励预付采购资金,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合同签订生效后,具备条件的预付资金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既能够让中标供应商及早拿到资金组织生产,又能提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据了解,随州市财政局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流动资金充足。鼓励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在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预付比例环节上有所突破,可以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中小企业预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资金,对于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可以预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的资金。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鼓励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随州市财政局通过价格评审优惠、预留采购份额、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措施降低采购活动成本、提高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精准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通讯员:徐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