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执行干警的公正高效,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这面锦旗请一定收下……”近日,两名案件当事人带着一面“为企护航正气浩然给企排忧克己奉公”的锦旗来到湖北省广水法院。
自2022年10月12日起,武汉广和同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公司)多次向湖北高韬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韬公司)采购配电箱、配电柜,并先后签订十余份《产品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款项。高韬公司遂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后因广和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高韬公司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令:广和公司向高韬公司清偿货款30177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4451.81元。
判决生效后,高韬公司向广水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执行人员李新国经多次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广和公司包含法定代表人在内有两名股东,均未实缴出资。据此,申请执行人高韬公司向广水法院申请追加广和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案件受理后,因被追加两股东均在外地,导致案件执行困难。经过多番努力,执行干警向两股东所在社区家庭住址及时送达了文书,并详尽阐明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经过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次日先行支付3万元货款,剩余执行款分期付清,案件得到稳妥解决。
高效高质的调解,不仅能够减轻涉案企业负担,更让企业能够快速恢复正常经营,激发市场活力。广水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精准优质、便捷高效、温情善意的司法服务,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