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我省防汛形势,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湖北省防办决定于6月18日18时启动湖北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于6月18日晚入梅,梅雨期雨水集中、降雨强度大、致灾风险高。未来一周,我省有2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除鄂西北外大部分地区累计雨量150—250毫米,单点可达400毫米以上。其中6月18日晚,咸宁局地暴雨;19日至20日,荆州、武汉、黄冈、黄石、咸宁、鄂州、潜江、天门、仙桃等地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21日至24日,全省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并与19日至20日暴雨过程形成叠加,暴雨洪涝风险较大。

省防办要求,在响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风险研判和调度部署,压紧压实防御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雨情、水情、汛情信息共享互通,滚动监测预报,强化部门联合会商,科学精细调度梯级枢纽、湖库闸站等各类防洪工程,重点做好水库、塘堰、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防范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和农业生产等造成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避险转移,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及时规范报送防汛工作信息。

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综合考虑当前我省雨情、汛情变化趋势,按照《湖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省水利厅决定于6月18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