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引导师范毕业生到基层教书育人,从今年起,我省全面实施“荆楚优师计划”,委托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每年面向纳入强县工程的66个县市区定向培养1000名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有编有岗。

考生报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湖北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统一高考;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考生在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对应类别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

参照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师范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省市县教育部门会同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编制、岗位、待遇及各项条件保障。

师范生毕业后未按照规定到定向中小学就业的,或者毕业后任教未满6年的(除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外),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按照协议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定向县市区包括阳新县、大冶市、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等6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