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民政部网站发布《民政部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确定天津市和平区等108个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上榜。
民政部要求,试点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救急难的工作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并重,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城乡一体、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服务体系。
据了解,我省现有89个救助管理机构,近年来共帮助1600名救助对象找到亲人、与家人团聚,实现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11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