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对方把款打过来了,感谢您们这段时间的辛苦,好人一生平安。”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不见面调解、隔空化纠纷的方式成功处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据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王某来自甘肃,被申请人是上海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远在上海,该公司承包了随州市曾都区某铁路专用线施工工程。王某于2023年5月14日入职该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入职随州电厂部门,从事施工员工作,工资为1.5万元/月。2024年2月18日,该公司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问题王某与公司发生争议,遂通过电话向区仲裁院寻求帮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用工作微信与王某加上联系方式,接收王某的仲裁申请资料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目前人都在外地,在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通过不见面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在调解过程中,该区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对双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97万元。

下一步,该区仲裁院将深入实施“23℃人社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延伸办案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有方式更快捷、成本更低廉,结果更有保障的暖心服务,推动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讯员:梅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