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燃气公共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北省武穴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打点扩面、挖线打链,对非法生产、充装、买卖、储存、运输燃气的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
6月26日下午19时许,武穴市民张某在非法运输液化气罐至粮食路附近时,被武穴市住建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清点,车上装载有39个12公斤装的液化气罐,1个5公斤装的液化气罐,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完成后将该批危险化学品依法扣押并转移至安全仓库。随后,住建局将依法该案移交给武穴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2018年10月以来,张某未经住建部门许可,私自收集未经检验的液化气罐,利用简单改装后的面包车运输至阳新富池某气站罐装液化气,然后运回武穴销售。张某及其家人长期从事此职业,分别于2023年12月因在居民区非法储存液化气罐并引起火灾和2024年5月因非法运输液化气罐,已经被行政拘留二次,但张某累犯不改,其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经严重威胁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涉嫌危险作业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为牟取利益私自经营罐装液化气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武穴市公安局共立涉燃气安全刑事案件2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办理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依法查扣燃气瓶156个,有效净化了武穴市燃气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