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某镇政府代表、建设单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就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对案件集体“会诊把脉”。

2022年1月至4月间,刘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广水市某镇三个村范围内,擅自使用工程器械超红线进行修路施工,造成林地毁坏总面积8583平方米(约12.9亩)。今年5月,该案移送至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自愿认罪认罚,前期已进行补植复绿,希望检察机关对我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接受讯问时提出请求。

为充分了解补植复绿情况,6月4日,承办人带队一同实地查看植被恢复情况。经查看,刘某已在前期进行树木种植、草籽覆盖等补植复绿,但树木存活率不高,部分占用林地未补植复绿。检察机关遂与行政机关商议,由林业局拿出具体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作为后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重要参考。6月17日,广水市林业局委托企业出具了林地生态修复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地点、恢复方式等。

听证会上,听证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围绕案件事实和听证议题进行了闭门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不处罚。广水市检察院一方面持续跟踪监督生态修复效果,另一方面及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通过能动履职实现‘出刑入行’、精准落罚。”承办人表示。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