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成瘾是对酒精的依赖,而酒驾上瘾则是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男子曾某自2015年以来,多次因酒驾醉驾被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甚至判处拘役,但他仍不醒悟,硬是把“不思悔改”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这次酒驾被查是第7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

8月1日晚,交警在保康县城河西路开展夏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当晚8时许,一辆白色二轮踏板摩托车在距检查点10米处突然停车。交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接受酒精检测。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交警对曾某的信息进行核查时,其结果令人唏嘘不已。平台显示:曾某分别于2015年5月,2016年6月,2021年7月,2022年4月,2023年1月、3月,6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行政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被法院判处3个月、4个月拘役,其中间隔最短时间仅两个月,这次是第7次被查。

办案交警介绍,在前几次酒驾被查的过程中,曾某虽已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但还是罔顾交规明知故犯,不仅是对法律的挑衅,更是对生命的轻视。目前,曾某已被保康警方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通讯员:欧阳智慧、李辉敏)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