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并非要像电影里艺术品拍卖、外资银行存款这么高端,只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借”出去,就构成了“洗钱”环节里非常重要的一环。

日前,湖北省当阳市公安局玉阳派出所接到群众陈某报警,称几天前在网上办理信贷业务时,添加了一陌生人微信,对方以能够帮助提高征信额度为由,要求他利用自己银行卡帮助取现。当天上午,对方给他的银行卡上转入10万元,陈某取现后交付给对方,后因对方再次要求陈某利用银行卡套现,他认为对方行为可疑,于是拨打电话报警。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典型的洗钱行为,立即赶往银行,就在民警刚与陈某汇合之际,一名刚下车的男子见到警察就跑。民警一路追赶,发现男子明显对周围路况不熟,一路奔逃至香榭水岸旁河边,发现走投无路后跳入水中,所幸河水不深。

办案民警担心其生命安全,在岸边展开劝导工作。在民警再三劝说下,男子选择上岸配合调查。经审讯,男子姓赵,吉林人,其对自己到当阳帮助上游犯罪团伙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为群众报警及时,民警止付及时,卡内10万元赃款已经被冻结。目前,赵某现已被当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通讯员:邹维宸 付雪松)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