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将他人头像通过PS方式“换脸”伪造成“艳照”,并通过手机发送不雅照彩信敲诈勒索。近日,经湖北省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覃某等3人因帮助他人发送敲诈勒索的彩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已扣押的汽车、手机、电话卡等。

去年10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随即立案侦查,根据线索锁定并抓获了被告人覃某、刘某、夏某三人。

三人供述,2023年7月,覃某、刘某经人介绍在网上结识了“鹰雄”(身份不明),并下载境外聊天软件与“鹰雄”单线联系。7月至10月,二人按照“鹰雄”安排,驾车在湖南多处快递点收取邮寄来的手机及手机卡,共收取了60余部手机和150张手机卡。后又按照“鹰雄”的安排,使用上述手机和手机内已编辑好的敲诈勒索彩信发给手机通讯录中事前保存的指定联系人。截至案发,覃某、刘某共计发送1200余条彩信,从中非法获利2.1万元。

2023年9月底,被告人夏某也在网上结识了“鹰雄”,得知“鹰雄”高价回收手机卡用于实施犯罪活动后,仍收购他人10余张手机卡邮寄出售给“鹰雄”,获利1.5万余元。“鹰雄”则安排覃某、刘某收取上述快递。侦查机关将三人抓获后,在覃某与刘某驾驶的轿车内查获并扣押了手机卡42张、未开封的手机20部。

经检察机关审查,被告人覃某、夏某均系累犯,被告人刘某有前科,三人具有认罪认罚、坦白、退赃等情节,随县检察院全面考量上述情节后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彭韬、彭俊轩)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