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饱口腹之欲,竟罔顾禁令,自制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9月17日,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后坪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违法嫌疑人3人,收缴电鱼机1台,查获非法捕捞的各类野生鱼73条、净重0.4公斤。

9月17日17时许,保康县公安局后坪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后坪镇五道峡河有人在电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三名男子正在河中一处浅滩电鱼,民警当场收缴其电鱼机一台及非法捕捞的鱼类水产品若干,并依法传唤三名男子王某、邓某、钟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某39岁,南漳县人;邓某38岁、钟某54岁,宜城市人。三人均为后坪镇某项目建设工地务工人员。民警对三人非法捕捞的石鱼、麻泥鳅等鱼类水产品进行清点、称重,共计捕鱼73条,净重0.4公斤。

“这段时间嘴馋了,工地放假没事干,就想着到河里电鱼吃,没想到触犯了法律。”三人对其为饱口腹之欲,从工地找来电瓶、变压器、电线和竹竿等,自制组装成电鱼机,在禁渔区五道峡河电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懊悔不已。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鱼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也是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电鱼机使用不当或漏电,极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民警在此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环境,切勿以身试法。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讯员:欧阳智慧姚俊)

审核:陈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