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头盔呢?”“出门急忘家了”“路程短”“赶时间忘戴了……”9月20日7时30分许,在襄阳市保康县城光千路紫薇广场路段,交警正在对送娃家长、出行市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章,扎实推进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秋季开学以来,家长图快捷方便,骑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现象增多。连日来,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22名交警,在学校周边道路、主要交通路口以及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尤其是早、中、晚接送学生高峰期,持续加大“摩电车辆”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爱生命,要从‘头’开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避免交通事故伤亡,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工作中,交警采取“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方式,耐心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骑乘“摩电车辆”交通违法的危害性,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取得家长的理解,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按照“交通共管、隐患共治”工作思路,整合全县警力资源、打破警种壁垒,交警和11个乡镇派出所民警联勤联动,将管控区域从城市向农村道路延伸,紧盯重点路段、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查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欧阳智慧、李辉敏)

审核:陈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