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湖北随县公安机关接到某美容店报警称,摆放在门口的一盆多肉植物盆景被盗了,并向民警提供了盆栽被盗过程的监控视频。

民警根据线索确定夏某某有作案嫌疑。据查,夏某某现年70周岁,系退休独居老人,老伴已去世十几年,儿女也不在身旁,最近两年在家养老后逐渐喜欢上了养盆景来打发时间。

“我想着第一次来拿没有人发现,第二次又到美容店门口抱了几盆小盆栽准备离开,旁边人朝我喊了一句‘这些盆栽有主人,不要拿’,我当时有点紧张,但心想她应该不认得我,就还是将盆栽抱回家了。”被讯问时,夏某某对检察官说道。

审查认定,2024年5月,夏某某先后七次趁沿街商铺无人之际将摆放在店门外的盆栽抱回家用于自己观赏,共窃得3家商户16盆多肉盆栽,市场价值合计人民币260元。案发后,多肉盆栽全部发还给被害人,3家商户业主均对夏某某表示谅解。

为准确认定罪与非罪,落实“三个善于”工作要求,随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讨论会。检察官们认真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一致认为夏某某案的基本案情与指导性案例具有高度一致性,本案应当参照适用。最终检察官联席会形成一致意见,对夏某某作法定不起诉处理。

随县检察院为确保检察机关司法处理决定符合大众朴素的司法感情,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加该案公开听证,听证员经过集中评议,一致认为夏某某主观恶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做犯罪处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有机融合了天理国法人情,实现了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高度统一。

(通讯员:彭韬、王鑫武、周雨欣)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