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为电商提供刷单、刷好评服务的案件,对刷单平台曾某某等四人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七十万至四百五十万不等;对网络商家吴某某等三人以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四万元不等,同时追缴七人全部违法所得。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等四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等服务,并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况下,以虚构交易等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该四人的行为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且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吴某某等三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该三人行为均侵犯了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均已构成虚假广告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部分电商为获取短期利益,采用“刷单炒信”的方式,制造虚假好评和高销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官提醒,在电商经营中应当秉持诚信理念,恪守法律底线和商业道德,以合法手段和途径提升产品销量,以过硬的质量和服务获得消费者好评,才是经营正道。(通讯员:李海波、张妍)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