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 陈仕奇)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双反馈、双报告”工作要求,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市领导带队“一对一”反馈和集中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有关要求。会前,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要求,较好履行自身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及时;有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有薄弱环节,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有的斗争精神不强,动真碰硬还不够坚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纪律规矩不上心,纪法意识淡薄;有的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存在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情况。燃气安全管理、监督、生产相关单位党组织还存在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督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抓好整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剖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实效,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坚持明责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对整改态度敷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的目的在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为我市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作出应有贡献。

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胡勇政、董煜华、汪元程、张忠军、刘太平、彭胜坤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

此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集体谈话会,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