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湖北襄阳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视频称,襄阳汉水华城悦苑小区停车37分钟竟被收费30元,引发热议。视频中,车主准备离场缴费,显示屏显示需支付30元。该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他进入小区时并未收到关于超时收费的通知。

经视直播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这价格过高,可以投诉;也有网友认为,这是私人住宅,免费时间有限制,车主可能自己没有注意,办事超时了所以被收费了。

记者联系了襄阳汉水华城悦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襄阳东铁正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每小时30元的费用并非停车费,而是“违约金”。小区停车场主要服务于已购车位的业主,并不对外开放,临时车辆无法进入,设定的免费停车半小时限制,旨在为临时车主提供便利。“原则上我们是不希望临时车辆、外来车辆在里面停放的,因为你这样停放,底下都是私家车位,不是那种商业停车场,您的车没有购买车位您在底下停车,肯定是要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的。”

图/汉水华城悦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供图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在小区停车场进出口,有一张停车管理通告,通告中写着:为规范本车库车辆停放,确保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避免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和主干道,给拥有产权的业主带来不便,小区车库原则上不对外来车辆开放,确有需要进入的车辆请到门岗处填写停车申请表,30分钟内须驶离,需要长时间停放的车辆请就近找商业停车场停放,若超过30分钟未离开的,将按30元每小时收取违约金。那么,车主进小区时,是否看到这则通告呢?记者随后尝试联系爆料网友,但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应。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分析,此事关键要看物业是否尽到告知义务。“物业说这是违约金,那么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就此违约行为有过约定,如果物业没有提前告知车主相关费用,或未在小区入口设置明确提醒,那么双方并未就这一违约条款达成一致,物业就不能单方面收取违约金。”同时,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已尽到提示义务,而车主仍选择进入小区并超时停车,那么这将被视为双方已同意按照此违约条款执行。若车主违反了该条款,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车主进入停车场时务必留意停车场的收费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