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湖北省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省政府已正式批复同意宜昌市为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这也是全省第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修缮后的宜昌城区二马路历史文化街区。李仁玺摄
批复认为,宜昌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是长江以南人类文明的重要起源地和传承地、万里长江的三峡门户和战略要地、长江中上游的水陆要津和码头重镇、长江中上游重要的三线建设城市、闻名世界的水电之都,集中彰显了以长江文明为线索的历史文脉,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
湖北省政府要求,宜昌市要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实施好宜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加强文物保护,完善“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近年来,宜昌市稳妥推进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历史街区保护和活化利用方面取得较大成效,猇亭区织布街和红星路—二马路历史文化街区焕发新貌,新正街码头古遗址、华夏票证博物馆、满意楼、太古轮船、天主教堂等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受到好评。
2023年12月,宜昌市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评估流程。2024年12月13日,通过省住建厅会同省文旅厅组织的省级专家技术验收。
此前被列为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的5座城市分别是:武汉、荆州、襄阳、随州和钟祥市,这5座城市同时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