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随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出该市农业农村领域首张“首违不罚”决定书,这是该市农业执法队伍改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作风,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一个新举措。

不久前,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发现曾都区洛阳镇某便利店经营者钱某琼擅自在快手平台上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及售卖一种名为“强效老鼠膏”的农药。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进行电话联系后,得知对方通过快手平台在“某某童装”网店购买了2盒强效避鼠膏,支付了58.8元。投诉人还提供了身份证照片、订单截图、快递照片、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据。该局工作人员随即通过快手平台进入该网店,网络显示该网店在售被举报产品强效避鼠膏,经营资质显示的营业执照为随州市曾都区某某便利店,无农药经营许可证。

经核实,当事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但截至案发前仅售卖1单,属于初次违法,在执法机关调查时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诚恳,立行立改,及时在快手平台上下架相关产品,同时此产品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经研究,该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且危害后果轻微,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因此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开出了该市农业农村领域首张“首违不罚”决定书。

为表达对随州市农业执法工作的感谢和鼓励,当事人日前来到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一面写有“真心为民排忧解难人民调解情法相济”的锦旗送到执法人员手中。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农业执法工作坚持执法“刚柔相济”,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实体搞好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相关企业和实体健康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能力。(通讯员:李龙驹、张轲尧)